省内转考的手续各省不尽相同,一般是向所在地(市)自考办提出审请,经省级自考办批准或备案,准销旧准考证、换发新证,然后到转入地(市)继续应考。
跨省转考,应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,由原省级自考办将考绩档案转出、注销原准考证,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转籍档案转入手续、领取新的准考证,继续参加考试。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,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;转入省没有开设原考专业或本人需要报考其他专业者,按改报专业办理有效手续,原考课程的成绩合格按改报专业的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