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假期:2019年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,共3天。请各部门安排好相关工作。
节假日期间,后勤保卫部门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,认真做好安全保卫、卫生防疫、防火等各项工作,如遇突发情况,要按学院规定,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,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放假期间请注意假期安全,外出注意防火防盗。
院 办
2019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