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假期: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。请各部门安排好相关工作。
节假日期间,后勤保卫部门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,认真做好安全保卫、卫生防疫、防火等各项工作,如遇突发情况,要按学院规定,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,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放假期间请注意假期安全,外出注意防火防盗。
院 办
2017年3月27日